我想请问象我家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不是有规定房屋在居住或是装修之后居住人有权利居住?还是居住多长时间以后会有哪些权利?
更新时间:2005-10-08 20:41:19
问题描述:
律师 你好!我这有一个 麻烦事 想咨询一下您 我家一直以来都没有自己的住房 1996年左右 受人邀请 我父亲离开工作单位 和人合伙作生意 由于经营不善 生意亏本 因为此次合伙经营 我父亲丢失了工作 也投入了资金所以生意亏本之后 合伙人 于1998年 将其在开发区所有的一栋两室一厅住房(他同时还拥有其他多处住房,可能是公司抵押所得)作为补偿 赠予我们 但没有给予房产证、转让证明 等凭证。现在 ,合伙人因为个人原因 ,下落不明 联系不上。公司也已破产多年。我们也无从考就房产证究竟在什么地方,当时他只叫放心居住。现在,我想我们家里没有其他固定住宅,如果将来 因为房屋起纠纷 我们一家人将陷入两难境地,直接导致无房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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