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关系,新公司的三方协议。不签合同,请问这符合法律吗?原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能不能签?
更新时间:2021-10-13 15:30:45
问题描述:
所在公司部门转制,原公司与另外两方合资成立新公司,变更
劳动关系,完全平移,保证三年福利不变,工资收入不低于现在,要求员工与新公司重新签
合同,还有一份和原公司、新公司的三方协议。不签合同,就待岗。请问这符合法律吗?原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这合同能不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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