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起诉公证处该遗嘱无效,本人十分质疑2001年的婚姻法难道可以套入96年的婚姻法里面吗?还有我妈在婚前6岁继承的房屋,是否应用新婚姻法前的法律解释为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大哥还能以早逝的父亲为由说是夫妻
更新时间:2005-10-04 11:48:01
问题描述:
我妈婚前6岁时继承房屋一间,并生下4个小孩,我爸于是1986年早逝,年晚76岁的老妈于1996年因病逝世,订下遗嘱将生前继承的房屋以个人名义留给三个小孩,其中大哥因不孝顺没有留给他。请问大哥是否可以用2001年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生活10年以上个人财产视为共同财产来起诉,当时96年老妈无权以个人财产订下遗嘱,并且该遗嘱无效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