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妈妈唯一的亲女儿,现在我却得不到我妈妈的遗产,我认为不公平。我想请问您:难道法律不理会血缘关系的重要性吗?好多人说我妈妈的这笔钱的划分方法是:我继父占50%之后,其余的50%再由我、我继父、他的
更新时间:2005-09-29 15:18:41
问题描述:
我的父母与1989年离异,我被判给了我母亲。我父母分别于1990年和1994年再婚,我父亲于1992年再生一子。我的继父带有一子。今年8月1日我母亲因病突然去世。我母亲是玉门石油管理局退休职工。现在玉门石油管理局要给我母亲一笔约六万多元的补贴款,但是由于有我继父所以我领不到这笔钱。我和我的继父关系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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