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理由:要和我差不多时间装修的,开发商卖主涉嫌诈骗,开发商卖主甲方退房款和装修款项,部分利息
更新时间:2021-09-30 16:22:51
问题描述:
上诉理由:一、夸大事实,卖方在推销房子时隐瞒大楼被城建挂过停建警告红条的事实,吹嘘说对面要建公园,环境很好,每个参与的股东都要自己留一套房用来居住。二、大楼房屋工程质量不好,现在泥头车经过桥头,大楼就会震动,大楼工程质量很差,板面是倾斜往一边倒的,墙砖会脱离,窗户门质量不好,难推拉。噪声污染特别大,尘土飞扬,空气污染指数超高,泥头车经过是持续的,间断过的时间比较少,道路被磨得坑坑洼洼,大门口还设有个公共垃圾桶,有时臭气熏天,小车很不好停。早在2019年5月,由于当时吉隆镇府加强力度拆违,故当时我找卖方开发商多次,要求签下协议保证书,但工程进度一度缓慢,然后同卖方商议以补交几个月管理费作为违约补偿。三、配套设施不到位,交楼差不多两年,电户还没有解决,准建证还没有批到,电只是暂搭中英文学校的,还要我们业主自己出拉大线的钱,还要我们业主交2000元的电梯维护保证基金,由于电压不稳定烧坏了家里的台灯,由于大楼没有安装避雷针,一打雷就会烧坏了天花板筒灯。由于是搭电,是临时用电,大楼没有独立开户,电费比较高,每度要1.2元,水费每吨要4元,大楼没有水井,吉隆断供水时,要自己去外面找水源,大楼没有发电机,一没有供电,电梯就会停止运行,9月16日,17日中午没有电,23日中午也没有来电,25日中午一直到26日晚上12点没有来电,就要爬楼梯,电梯被加设了要钥匙才可以上升,有时忘记带钥匙或有客人来访,就会很不方便,经常要爬楼梯。四、房屋价位偏高,卖主签
合同时说好他自己要留一套房来住的,要和我差不多时间装修的,也是幌子,当时我买的价格每平方米接近2500元,现在其他套房每平方米才2000元左右。综上所述,开发商卖主涉嫌诈骗,我要求一、开发商卖主甲方退房款和装修款项,部分利息,共计50万元人民币给乙方买主。二、开发商卖主补回买主乙方卖高了的差价5万元人民币,卖主每个月补交每度4角的电费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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