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他的态度比较明确,要求与我离婚。2、我如何争取到我合法的共有财产部份。共有财产情况如下:1、每月按揭由其支付。2、几年中其每月工资仅2000 ̄3000元。3、其余生活费用均由我支付。4、我从事房
更新时间:2005-09-25 11:22:54
问题描述:
1、我与先生自1999年起同居,2001年12月11日登记结婚。2、婚房系1999年以先生及其母亲的名义购买,首付为其母亲支付,贷款人系我先生,按揭款由我先生支付(但每月都交钱款交由其母亲去银行支付)。至目前其父母均与我们同住。3、2005年8月中旬起,发现我先生有去向不明说谎行为,并发现其新来的女同事发送的暧昧短消息(无记录),与其有过几次争吵。4、2005年9月7日我去电信公司打印了他的手机帐单,发现他与该女同事短消息频繁,每日都发,从早上工作时间前到工作时,甚至工作时,及回家途中。少则十几条,多则四十余条。5、当晚向其质问,他的态度强硬,否认,并说:见到我烦,不想再看到我。于是盛怒中我打了他一耳光,即刻他便说与我关系到此为止。6、第二日起,他便住回其在公平路的老房子,每周周未回婚房,但已与我分床睡。现其已多次向我提出要求离婚,理由是对我没有感觉了。并且未提出如何安置我及财产的分配问题。7、目前我从他其他同事处了解到,他现每日下班均绕道与该女同事同行。8、我曾打电话给该女同事想向她表示歉意,表明我误会他们的关系,该女同事见到我的电话便按掉,向他汇报,随后与我短消息联系。我从短消息中向她表示了歉意。9、9月17日该日他借口加班,但实际上未加班,外出关机,应是与该女同事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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