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律师:因为我的朋友一个月只有1000快基本工资而且离了婚又没有地方住,现在暂时住在哥哥家,生活比较困难,小孩的抚养费可否给的少一点?他离婚真的一无所有吗?共同财产也没有吗?那他们结婚时的亲戚朋友
更新时间:2005-09-17 15:52:37
问题描述:
我有个朋友他的妻子与05年8月刚提出离婚,当我的朋友提出要要回他的嫁装时女方提出先要要回他的礼金,然后她提出了撤诉说要重告他重婚罪,现我的朋友又收到了对方的起诉状是以女儿的名义提出要抚养费。300元另加今后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当出他们结婚的时候女方给了他的父母1万多元,我的朋友和女方同居后结婚之前因户口本不在以女方母亲的名义买了一辆摩托车行驶证上是女方母亲的名字。结婚之前女方有一套房子了,当时女方要求他也写上名字他拒绝了,现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从结婚后他们把房产证借给别人做抵押每年可得到一万多的利润。夫妻两的工资也都交给了女方的父母所以他们没有钱,钱都在女方的父母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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