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可以向村妇女主任或有关部门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05-09-19 18:15:41
问题描述:
9月6号是乡政府规定透环的日子,因太阳太大,我原本想下午4.5点钟去的,结果在中午快11点的时候村妇女主任想早点回家便打电话催我赶快去透环.在村妇女主任的催促下,我以为她们的透环工作要结束了.于是吃了中饭就马上去透环,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抢劫价值4500元人民币的金项链一条.腿也摔伤,自行车后面的小孩也有摔倒.而且她们的透环工作是9月5号至9月8号.9月6号并不是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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