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院表示对方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会得到法官的认可嘛?
更新时间:2021-10-11 16:13:1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与装修公司签订
合同,约定50个工作日完工,但是实际延期3个月,约90个自然日。合同约定每天赔偿50元,扣除尾款,装修公司还需要支付我3700元。
不过目前装修公司不仅不承认这个延期
违约金,而且表示不承担后续的售后维修义务。
我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院表示对方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均无人签收传票。
请问:
1. 我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官的认可嘛?
2. 对方无人签收传票,应该怎么办?法院联系对方,还是我联系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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