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可以起诉,起诉后,会有什么后果,胜诉的机率有多大,2、合同上写的是2003年10月以后办理,那诉讼时效到什么时候为止3、房产证在我家,其中签定合同时房主在场,有我一表亲证明,可否做为依据。
更新时间:2005-09-15 18:04:05
问题描述:
2001年10月,我母亲通过朋友介绍,从李某手中购买一套住房,当时李某是二婚,与前妻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有一个儿子,由李某扶养,由于购买房子当时,李某了儿子正在上小学,而李某因为想让儿子读一所好的初中(房产所在地的学区校好)便求我母亲先不做产权更名,等他儿子上初中用一下房产证,然后在一同办理更名手续,我母亲就答应了,当时签购买合同时,有我一个表亲在现场做的中间人(我表亲是当地的一所初中老师)合同上写的,由于李某要用房产证让儿子一学,所在过户手续将在要某儿子上初中以 后,即2003年10月以后办理,签字人为李某当时的妻子,2003年9月,李某的儿子已用完了房产证,李某在归还房产证后的一个周末到我家,要求用原价把房子买回来,由于已过多年,房屋价格上涨很多,我母亲没有答应,他当时就威胁我母亲,说要是不买回给他,他就不给办产权过户,后来,我家人多次找其交涉,其李某都不为所动,(此时李某已与第二个老婆离婚,并与前妻复婚)并且说,当时买房子他不知道,是他第二任妻子,偷的房产证,私自买给我家的,因为合同上是他妻子签的他的名字,现在我家不知道怎么办好,请帮忙看一下,起诉是否会有把房子判给李某的可能,或都是否会判让他原价买回去.(我家在那已经住5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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