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完并开了一张收据,不小心把那张收据给弄丢了,这样能够把钱退还出来吗?
更新时间:2021-08-28 10:24:19
问题描述:
暑假期间我和我的一个朋友,去参观了
长沙一所职高,参观了之后,心里也是感觉很满意,打算到长沙这所职高就读,但是要就读的话需要先提前交一千的报名费,预定位置,支付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己支付,二是长沙职高的老师先代付,我选择的是第二种,支付完并开了一张收据,可是因为某些原因,我没有在长沙职高就读,而是转到
广州这边的职高就读,我如果不去的长沙的职高,就得拿出那张收据,把那位老师交的一千报名费给退出来,但是由于我的一些疏忽大意,不小心把那张收据给弄丢了,但是那边老师坚持说要收据才能退回来,而我自己想到一个办法就是,长沙职高的那位老师的支付记录加上我广州这边学校的录取证明,可以证明不在长沙职高就读,因此这样把钱退还出来。这样能够把钱退还出来吗?感谢替我解答的律师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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