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
更新时间:2021-08-27 21:37:50
问题描述:
按你购买的价格赔偿。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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