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如下问题:1、公司不给上公积金是否是违法行为,如是,我作为已经离职的员工起诉,如胜诉,能否给补上三年的公积金。2、老板曾强调,他拖欠的不是基本工资,所以他有恃无恐,请问,拖欠奖金、补贴等能否起
更新时间:2005-08-30 13:55:54
问题描述:
02年4月末与该公司签订试用合同,7月末签正式劳动合同。期间老板承诺给上住房公积金,一直未允诺。从03年11月份开始拖欠奖金,04年9月份开始拖欠加班费及餐补。直至05年7月末(我的三年合同到期),到期后,公司还拖欠我7月的当月工资及19个月的奖金、11个月的餐补、房补12个月,至今未有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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