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我的这份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能受到保护吗?我现在合同已经中止了,我还可以告她吗?我想告她无故克扣我底薪每月500元,一年总计6000元。可以要求她赔偿我一定的损失吗?还有就是我要
更新时间:2005-08-31 08:11:1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在校研究生,利用平时课余时间在外勤工俭学,我于去年5月份到**公司兼职,经过三个月试用,该公司跟我签了一份正式合同(2004.8.15~2005.8.15)。因为我是做编辑的,帮他们在网站上写些文章,所以他们按字数帮我算钱。但在合同上还规定,我每周至少去公司一次,底薪1000元。可是从一开始老板就只给给我500块底薪。我找她问明原因,却说我无理取闹。我跟她说有合同在,她怎么可以不按照合同上所写的执行?她告诉我,因为我是学生,所以这份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因为这份工作对我来说挺难得的,而且我想为家里减轻负担,就只能忍气吞声的继续做下去。但是,后来每个月她不是拖我工资就是克扣很多,她以按公司规定,乘以系数为由,每个月都给我乘以0.8或0.7得系数,而且她也没有按照合同上签的每月15号之前给我发薪水,都是要拖一段时间。她还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薪水全给我们扣掉,包括公司其他员工。她要求我们双休日加班参加公司活动,不但不给加班费,我有事情请假,她还扣我薪水。在我合同即将到期的最后两个月,她更是变本加厉,六月份的薪水一直拖着不给我,我找她要,她却以我违反公司规定扣了我1000块,七月份的工资也扣了1000多。我忍无可忍,我去上海劳动局告她,他们说我是学生跟她不是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关系,所以不能受理,但是说我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来,我打电话到上海电视台,他们对我事情做了报道!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