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没有获利益或没有获很大利益.被告没有故意侵犯原告注册商标.被告使用商标时间短.范围小.被告不知道
更新时间:2021-08-13 15:31:39
问题描述:
被告销售一个侵权商标物品.价格为3元,原告起诉我赔偿6万,一审判决我赔偿9000多元.原告现有
证据无法证明因被告这个侵权商品给他带来实际损失.也无法获得被告销售利益.原告提供商标许可费法院不支持.原告只提供律师费1万.公证费5000.一审法院根据侵权性质.销售场所.和原告为制止被告侵权所支出的费用.法院酌定合理开支9000多元.被告提出以下上诉.被告认为不用赔偿或少赔偿,涉案侵权商品的款式.原告是没有在生产或在销售的.被告只销售一个.价格为3元,而且没有获利益或没有获很大利益.被告没有故意侵犯原告注册商标.被告使用商标时间短.范围小.被告不知道原告注册商标.原告注册商标在中国名声不高.很多人不认识原告注册商标.被告被原告起诉才认识这个注册商标.被告店铺面积小.被告只是一个小个体工商户.被告在网上查过原告起诉别人的案件,别的法院有判决不用赔偿.别的被告销售数量从几十个甚至更多.金额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法院也有判决赔偿2000-3000.
被告请求法院判决不用赔偿或赔偿金额在1000-2000.律师们你们认为赔偿金额9000多合理吗.二审有没有机会降低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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