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我查了當天的通知﹐從頭到尾我沒看到哪里有寫明是以香港天文台發出的信號為准﹐而且在我入職至事發前都沒見到有關文件。我認為﹐這是資方在制定政策時存在的缺陷﹐而我作為一名員工﹐當我遇到關乎生
更新时间:2005-09-07 23:10:13
问题描述:
因我司7月20日停電﹐遂將8月20日定為工作日。但8月20日當天深圳普降暴雨﹐深圳氣象台于8時15分暴雨信號升級為紅色暴雨信號﹐8時至10時降雨繼續增強。我司規定的上班時間為九點﹐但因雨勢增強﹐無法出門﹐我遂打電話通知主管﹐告知我會遲點到公司。但一直到十一點多雨勢都未減弱﹐再次打電話通知主管﹐告知雨太大我將吃了午飯才去公司(當時還未知深圳氣象台已挂黑色暴雨信號)。吃中飯時﹐得知深圳氣象台已挂黑色暴雨信號﹐我一直等到一點多該信號都一直沒撤消或減弱為紅色暴雨信號﹐遂再次至電主管﹐告知深圳氣象台已挂黑色暴雨信號﹐我不去公司了。因為我司于7月8號發出一份關于台風和暴雨的通知﹐通知中說﹕黑色暴雨信號在12﹕00后減弱的﹐全天不用上班﹔紅色暴雨信號﹐則正常上班。昨天﹐人事部通知我補回8月20日當天一天的假條。他給我的解釋是﹕1)我國的勞動法沒有規定﹐黑色暴雨信號不用上班﹔2)我司的通告應以香港天文台發出的信號為准﹐當天香港天文台并未發出黑色暴雨信號﹐所以應補回一天的假條。我則認為﹐他給出的理由很匪夷所思﹐很牽強﹐不能讓我心服口服。補回上午半天的假﹐我可以接受﹐要補回一天的我接受不了。并不是我在乎這几個小時﹐而我覺得是我作人的原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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