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下一次会多一份米”的处理方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接到消费者赔偿的生产经营者
更新时间:2021-08-10 11:22:04
问题描述:
我的店里面出售米饭 在客人接到米饭后 发现一些应的生米 而顾客说是首先,我不同意“下一次会多一份米”的处理方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该情形我有权主张退款以及1000元的赔偿。其次,该条法律亦规定首付责任制,接到消费者赔偿的生产经营者,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经营者和生产者谁最终承担责任与消费者无关,最后,我给予贵司24小时协商期,期间不能达成赔偿合意,我将请求12315介入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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