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甲某劝说并陪同乙某去自首的行为是否成立刑法中的重大立功行为,即是否在刑法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内?在对甲的帮助时可以考虑哪些问题而对甲有利?请
更新时间:2005-08-26 22:46:09
问题描述:
甲某在犯罪嫌疑人乙某潜逃期间资助过乙某。(甲乙两人是兄弟。) 几年后,甲某劝说并陪同乙某一同到公安局自首,甲某没有自首自己的资助行为。 乙某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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