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告诉我,这不就是无故拖欠工资吗?拖欠工资算什么情况?这样我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21-08-04 20:01:10
问题描述:
半个月之前,我在中介找了一个兼职,在一个大商场内帮乙方看店,甲方是大商场,乙方是传播公司,甲方找的乙方让乙方找一些老物件做展览,我是中介找来的,看店和发冰棍,一共干了九天,中介说给我一天120元,中介给我们安排的工作时间是早上十点至晚上八点,但是乙方每天都让我加班到十点,直到工作结束撤展那天,我从早上十点忙到了第二天凌晨四点,到现在为止,一共给了我165元,其中100元是他们说的加班到凌晨四点的加班费,65元是我买桌布的费用,他们说我们在当天下午发完冰棍之后下午三点发完之后没有继续发冰棍,但是最一开始甲方经理说的是发完冰棍,他并没有给我说发完了继续领,我接到的任务就是发完冰棍就可以了,并没有告诉我,发完冰棍之后接着要接着发,他们还说我在工作当中拿了自己的书,放到了展台上,这个我承认有,但是我后面将自己的书放回了书包中,从7月17日开始至25日结束,我忙到26日凌晨四点,只有165元,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天了,工资的事情还是没有着落,问过很多次中介,中介说一直没有给他钱,我在想,这不就是无故拖欠工资吗?要有什么事直接说什么事,拖欠工资算什么情况?这样我该如何维权?麻烦您做一下解答,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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