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A家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该案件是属于治安案件还是一般的劳动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那张欠条由谁负责?110的处罚是否合理?这种案件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05-08-23 12:40:19
问题描述:
A是一个包工头,他帮他的一个亲戚接了一个工程.到工程结束时,他的亲戚回家农忙,在临走前还有三个工人的工资没发,于是他的亲戚便写下了一张欠条.没过几天,三个工人带了六个人晚上来到A家,要求他还钱,A说:这欠条不是他写的,他们应该找写欠条的人要,再说,这个工程也是他的亲戚负责的.他只能协助他们把钱拿到。随后有个工人便拿起了旁边的酒瓶向A砸去,A家有四口人,见此情况便都纽打了起来.其妻子刚好拿着菜刀要切西瓜,看到此情况,怕出人命,于是就把菜刀拿在手里.刚想拿走便有个人过来抢菜刀,在相互的拉扯之间把那个工人的一个手腕的外层割断了三根痉.后110过来,经医院检查,已并无大碍,但有可能造成那只手残废.后110要求A赔偿那个工人的医药费,误工费(六个月).总计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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