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第2天我就到医院人事科提出申请工伤鉴定,但是医院以各种理由说我算不上工伤,就算算是,工伤的工资比休病假的工资还低等等。但我上网查阅了劳动保障法,上面又不是那样写的,我已经糊涂了!?请问范律师我
更新时间:2005-08-14 18:21:54
问题描述:
2005年8月1日凌晨1:00左右,我正在值夜班,值班医生已进入值班室休息。我在搬动斜靠在墙边的陪伴用钢丝床时,床突然倒下不慎砸伤了我的左足,当时我立即用冰袋冷敷,坚持上班直至早上8:30交完班后,到骨科看诊,被诊断为做足软组织挫伤,建议休息2周,因为科室人员不足,我坚持上了2个夜班及1个白班后实在坚持不了,就开始休病假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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