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交三万还是三千的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5-08-09 15:37:12
问题描述:
朱律师: 您好!请帮帮我。谢谢!我现在想毁约换工作,不知道违约金该交多少. 我是一名2005年硕士毕业生,于2005年2月与重庆邮电学院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协议附件中第一条为“本协议书由三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若一方违约,须向另两方各支付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第六条为“毕业生到我校报到后,服务期至少五年”,但协议书中未明确写明未满服务期的违约金额,只是在我签订协议书时口头通知;不满服务期,每年交纳六千元。 我已于2005年7月4日正式报到,但尚未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人事处认为我应该按照他们当时口头说明的,按不满服务期每年交纳六千元的规定,共交纳五年共计三万元违约金.而我认为应该只交三千元.毕竟劳动合同未签,而且协议书未明确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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