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有利的证据,获得赔偿?
更新时间:2005-08-05 14:45:04
问题描述:
事故发生时,只有受害者和被告方在场,事故发生后,受害者经过1年的医治,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与书写能力,法医鉴定中度智力下降。事情缘由:2004年8月2日,受害者到被告方家,被告方要求受害者站到板凳上操作空调,受害者摔倒造成头颅出血,由被告送医院救治,并由被告在手术单上签字,最后受害者因伤情严重,仍然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由此由受害者家属提出诉讼请求。被告方现在否认其主动要求受害者操作空调。双方缺乏直接证据证明是被告要求受害者开空调或者受害者自己主动开空调。受害者方认为既便没有证据证明,受害者在被告方家受伤,被告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应履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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