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来(就是国家规定收多少,学校就代收多少,是否构成强制收费)
更新时间:2021-07-07 14:06:34
问题描述:
关于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为了推进大学生医保的参保工作,上周医保中心联合市教育局、教育厅和税务等部门召开了会议。有关九月开学后,学生医保问题,有几个重要点和大家提前说明一下,也请大家在各个班级群进行宣传:
1、下学期我校仍采用代收代缴的方式进行医保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来(就是国家规定收多少,学校就代收多少,所收的医保费用全额缴纳给国家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最新通知,2022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较上年度上涨了40元,为每人320元(我校学生参加的是
合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作为大学生所享受的医保待遇要优于普通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本次会议的重点是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肥高校大中专学生均应在合肥市参加居民医保。因此请各位老师提前告知班级学生,今年按照学籍地参保的要求,都要在学校参保,请同学们告知家长,不要在老家购买城乡居民医保了,如果重复购买了,也只能退老家的。
2020年参保工作中,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对于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和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受灾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全额代缴,低保对象、其他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补助90%,个人负担10%。因此上述人员的参保应该在当地完成。今年尚未收到如此规定的文件通知,因此如有此类学生,先按照代收代缴政策统一收费,后期如有相关政策,学校再进行退费。
(就这则消息,学校是否构成强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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