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请问我有没有拿回他欠我的这些钱的机会呢?是否应该在新都报警?是否应该告诉他父亲实情呢?你认为我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法律的武器,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地解决问题?期待着你的解答。
更新时间:2005-08-01 20:39:29
问题描述:
我的男友何*是我初中时的同学(88—89年在新都就读后转入太原至今),93年,我曾和他建立过恋爱关系,后因他移情别恋于94年结束。2004年春节,循着他旧时提供的电话号码,在他父亲家找到了他,他说已经结婚并有一个不足一岁的女儿,从事教辅资料方面的生意,经常在外跑,两三个月后,他与妻家人关系紧张并迫使他要与妻子离婚,我劝他为孩子着想不要轻易离婚,他向我诉说心中的不快,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不断流露出想与我相好的想法,我没同意,因为他还有婚姻,我也不愿当第三者,在消失两个多月后,9月底他从青海西宁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他已离婚,情绪低落,在西宁暂避,无工作,靠积蓄度日,孩子抚养权归母亲。11月时他多次来电话,希望与我建立恋爱关系,在他的“诚意”感召下,我答应了他,年底他向我求婚,并说年初来川见我父母,同时出于对以后生活的考虑,他想在西宁从事山西数理报的代理,交了5万元代理费后,剩下5万流动资金,因要先向报社汇报款,才能收到报纸,而学校方不愿先付,因为他是外地人,诚信度有待考察,只能由他先垫付。年初,他告诉我订到的报纸因无钱垫付给报社,而面临泡汤,希望我能借4000元给他(他说没告诉他家他已离婚,并将40万元留给前妻及女儿,而且与兄弟姐妹关系不好,所以向我求救)出于对他的信任和爱情,1月3日我在他提供的他在青海建行的卡上直接以他的名字存入4000元现金,1月7日他到我家见过我父母后,双方比较满意,但我家人并未深入了解他家里的其体情况,他也未说明,9号离开后我给了他200元现金,在西安转车回太原时因同乡没来,身上的钱不够,我再次给他的卡里存入300元,因报款垫付,无钱,我于春节前再次向他的卡里存入1500元(他在父亲家过春节并告之父亲妻女出去旅游去了),2月末他到我家,并将行李包丢失在出租车上,所有证件也丢失了,本来他说要来这里与我办理结婚证的,后两次单独至成都出租车公司寻找未果,我给了他1700元现金以备用,母亲给了他1000元见面费,但没询问他家里的情况,9号他离开成都前我给了他300元,回到西宁后,他说房租到期,房东催收,而先前垫付的报款,在学校开学后催收被抢,被停电话的话费后(有1100多元)所剩无几,一天只能吃一顿饭,出于同情,我又向他卡里存入1000元周转,因为要不断地垫付报款,5月后,他再次向我请求帮助,想向我母亲借三、五千元,同母亲商量后,母亲借给他们一万元,并从我们银行卡里汇出,并有汇款他都已收到,但他并未打过所有欠条,我也没去过他工作地西宁和老家太原,所有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的描述和他在新都的几天接触。6月他在面宁搞了一个大学与考生及家长的见面会,以及7月赴,开办暑假补习班后,因工作忙而联系减少,而母也催他尽快补办好丢失的证件,回新都与我办理结婚手续,他推说工作忙,还不能回太原办理。6月时,我的颈椎病复发,并向他索要治疗费2000元,他说收到的报款已再次汇入报社订下半年报纸,而且在兰州办班还需开支,叫我再等等,7月21日凌晨他用我给他的神州行卡给我打了最后一个电话(手机也是我给他的),告诉我他很想我,工作很忙,并说过两天收到学校拖欠的报款就给我寄来,我告诉他8月初我要到兰州找他并与他一同回太原办证,他也同意了。22日打他手机无人接听,23日到现在手机一直关机,他也再没有任何消息,情急之下,我打电话到西宁他的租住地,对方告知已经更换新的住房,我才知道他已经结束西宁的一切离开了,我请一个男同学打过他的父亲家的电话,他父亲说他已回来一个多星期(7月23日是他女儿2岁的生日,他肯定是回来给她过生日了),也并未住父亲家,这时,我才醒悟,他并未离婚,而我却是受骗者,而他已经很巧妙地金蝉脱壳,无法找到,除非他主动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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