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十分担心,因为手头没有购房合同,都是单位办理的,连发票也没有,现在如何尽快拿回房产证,他们这种丢失发票、纂改发票的行为有没有触法?请指教!
更新时间:2005-08-06 15:00:22
问题描述:
我们几十个业主,1997年按照单位福利房购房,由单位负责集体办理的房产证,但拖延了八年。最初单位办理房产证把我们购房的发票收去了,现在我们要求拿回发票,单位说发票原件已经丢失,只有第三联发票给回我们。但发现拿回的第三联发票有不同程度的纂改购房金额大小的问题,令人生疑。在催促下,单位一直推脱说要今年十月才能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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