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父亲现在月收入1500元,他的其他兄妹月收入也都在千元以下,而且有下岗的退休的,法院是否没有考虑到我们的实际经济能力?请问如果我们上述是否还有机会?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我母亲名下和我名下的存款会否
更新时间:2005-08-21 16:08:02
问题描述:
我小叔是间歇性神经病患者,他于02年与一个卖猪肉的人发生争执时持刀杀人。那个被害人家有2个孩子和老父。昨天四方区法院判决我小叔为无故杀人,而且公安局出具证明他当时神志不清。现在我父亲兄妹六人成了我小叔的监护人,法院判决我父亲兄妹六人要付共计30万给被害者亲属,其中亲属抚养费6万多,还有有22万是死亡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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