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对其的房产要求按<新婚法>要分一半给对方,但对方这些年的收入,获得学历,奖励等有形和无形资产,都由其一人独有,还花了我支持其的很多钱,我的钱已全投入房产,其的钱独存其一个人名下,其的有形
更新时间:2005-07-11 10:47:04
问题描述:
我和对象领结婚证有8年,但其一直在外地工作或学习,其间,我多次请求其办结婚仪式,履行同居,但其以工作学习为由,一直不恳,其在上海一所大学任教,但05年提出协议离婚,8来一至没有同居,我们一套新房,对方提出一半25万的现金要求,其间经济独立,双各住父母家,对方因怕引响其学习,见面很少,我在经济上对其支持,作出了很大付出,房子完全由我购买,钱是我出的,但在结婚证下来后办的 ...( 详细经过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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