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造成小疤痕该怎样赔偿?
更新时间:2007-06-04 15:04:52
问题描述:
我在早上上班时与一初中生相撞,因我是逆向行使,所以警察判定我为全责。事故当时造成学生下门牙折断2颗,去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初步治疗已经结束,但因为孩子年龄较小,不适合装义齿,医生建议满18周岁后再安装。考虑到是孩子,因此我也同意安装最好的烤瓷牙,每只1800圆,我赔偿其4000圆,另加营养费1000圆,共5000圆。但是其家长提出还要美容费。孩子当时鼻梁下方有轻微挫伤,结痂后有一点增生,大小如黄豆,微高于其他皮肤。去医院检查,医生说不必治疗,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逐渐变小变淡,但和原来一样是不可能的。现在对方家长提出10000圆美容费,请问是否合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