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养老院是否负有法律责任?可否要求赔偿?我们应该收集哪些证据?事情紧急,请尽快答复。万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5-07-13 11:25:51
问题描述:
您好!麻烦您我想咨询一下,我爷爷住在一家私人养老院,7月5号在锻炼时突然一阵眩晕而摔倒,当时并无大碍。两天后的早晨吃早饭时感到不适,将饭盆摔出,但之后养老院并未采取防范措施,中午吃饭时从床上再次摔了下来,致使身上多处青肿。7月8号上午养老院才通知家属,此前一直隐瞒,并且养老院的院长也一直避而不见,至今未见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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