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需要把我的合同和资料传给你看吗?
更新时间:2005-07-09 22:20:3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做超市生意的,我在2004年11月17日购买了一套电脑设备,一共是12500元,已经付了8500元,还有4000元尚未付清,后来我发现卖电脑给我的那个人卖给我的电脑是旧的,我买电脑的日期是2004年11月,他卖给我的机子的销售日期是2003年9月,而且我们在使用期间发现这些设备出现很多的问题,有时候经常出现数据错乱,死机,和打开不了来使用。我向其索要发票,他本人以我没有付完款拒绝给我发票,后来我说不要发票也行起码你得给我清单,可是他还是拒绝了我,我觉得他是心虚,所以拒绝支付后面的款给他,在我们双方协商不了的情况下,我答应付款的日期到了,他以合同办事的借口说我没有按照合同上说的办事,他趁我回家吃饭的时候,私自把我的电脑设备拉走了,当时在上班的员工已经去阻止他不让他拿走,他强行把电脑拉走了,他说是按照合同办事情,我想请问他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正当的,是不是合法的?我能不能向他要回电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取回来?后来,我在各个方面看出了很多问题,他出售给我的软件,没有经过注册,也没有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领取有执照,税务登记也没有,他卖的软件价格在4000---8000元内不等,而且我们这边的很多超市都要有他的软件,他这样的行为是不是非法经营,我们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告他????一般非法经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我们发现问题的同时,要他提供发票、版权授权证书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他说什么也没有,要告就去告。现在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生意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身心受到了欺骗,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