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电动车相撞,我带被撞的人(一个老人68岁,由于没有什么问题,老人和小女孩身体出现问题,是否要负责
更新时间:2021-06-02 10:44:21
问题描述:
两辆电动车相撞,然后报警,警察登记后,我带被撞的人(一个老人68岁,一个小孩14岁)去医院检查了,没有问题题。然后到交警支队,警察问公了私了,由于没有什么问题,同时公了麻烦,厂里请假非常难请,最后选择私了,警察复印了我和68岁老头身份证的复印件,并让我们签字了!小女孩上学了,所以没有来!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假如过几天,老人和小女孩身体出现问题,我是否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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