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帮我好吗?
更新时间:2005-07-02 09:59:38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儿子是2004年2月11日被当地派出所拘留,理由是涉嫌强奸.案件经过:2004年1月24日夜里我儿子在自己开的网吧楼梯间休息,王XX(当事人)从楼上下网走来,走到我儿子屋里,主动要求上床休息,自己脱衣服上床后与王冲发生性关系,过后嘱咐王冲三件事,一、不要把他们发生关系的事情对别人说,怕影响不好。二、以后来网吧上网不要收费。三、要一条白色的长围巾。2004年2月11日,王XX因偷盗自行车被抓获,供出与王冲在网吧发生性关系。2004年2月12日公安机关带去鉴定,2月18日作出鉴定:王XX患有情感性障碍—躁狂发作,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无性保护能力。2月15日她又去网吧找我们的雇员要钱,并说她知道我孩在西城派出所关着,(有证人证词)以后她又去过几次说了一些有关王冲案件之事,(有证人证词)。我们对鉴定提出质疑,要求司法机关给王XX重新鉴定,由于王XX一直外出找不到,无法做鉴定,2004八月二十九日王冲实施监视居住,今年二月二十九日改为取保侯审。2005年五月31日当事人被带到南宁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结果和地一次一样。5月29日被拘留。因为王XX经常在网吧上网,我儿子也不知道她是精神病患者。另外和王发生性关系的不止我孩子自己,其他的人都以治安问题做罚款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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