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是个什么性质的案件?2.是否要先修车,费用怎么办?3.公安里有人包庇怎么处理?4.公安机关对这种案的处理期限是多久?5.请提示一些重要因素
更新时间:2005-07-01 15:28:48
问题描述:
6月16日,我同2表弟带上各自得女友到一个叫一夕的歌厅娱乐,24时左右当我们从歌厅包房出来,准备回家时,我表弟从卫生间出来,通道被几个小青年堵住,就说了句“小伙子让一下,我过去”,几个小青年就不饶了,说我表弟叫他们“小伙子”,就殴打我表弟,我同女友上去劝架,也被殴打了,我们一直没有还手,他们有20多人,对我们一直殴打(3人全身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我同女友跑到车上,准备脱离危险区时,那群青年用石头咂我的车,造成了大概6000元的损失(车现在公安局停放)。110到场后他们还在殴打我表弟,当这群青年被110移送管辖派出所后,被放了。后派出所通知我叫先垫资我修车,说要修车的发票他们才能进一步处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