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您一下:1.我这公房是从原单位购得的,我与原学校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且从原学校调离的老师均没有退房一说。那么此学院的文件同样适用于被合并的单位吗?2.调离时我在条子上签字后,学院后勤也署上“
更新时间:2005-06-27 22:11:5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于99年购得一房,是享受房改房待遇的,并于2000办有房产证,上面注明:以成本价购买,产权私产,没有附加其他协议。后来此学校被一学院兼并,我在此学院工作2年后调离。调离时,学院要求退还房子,据说此学院有文件规定职工调离时需交还房子,但没有给我出示。因当时有老人居住,故将房产证押在学院处,并写了一个条子,表示目前需要居住,日后再来办理有关手续。近期接到学院电话,要求回去办理退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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