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期被告少给100元另外还有受理费1014元,第二期我申请执行,因为被告没给付所以第三期我没申请执行。据说超过一年不申请执行法庭就不受理,请问我的第三期欠款法庭还会受理吗?2;据说谁先起诉谁先给
更新时间:2005-06-27 08:55:15
问题描述:
法庭判被告合计给付25100元,再加本案受理费1014元,2002年11月付5100,2003年5月20日付10000元,2003年11月20前付清。 第一次被告付了5000元,2OO3年6月我申请执行至今被告没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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