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认为,应该还有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因为是临时雇佣关系,具体我们要做伤残等级鉴定是按工伤做还是人身伤害做?如果有伤残等级,提出赔偿的要求是否合理?因为对方是事业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只负责企业单位
更新时间:2005-06-27 21:54:31
问题描述:
我爸爸,在去年年末的时候,帮工我家所在镇的水利排涝站清淤泥的时候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右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后在萧山的骨伤医院医治,现在已经过去5个月了,能够自行行走,但是不能负重.不能参加体力劳动.现在双方谈了一下赔偿的问题,镇政府说只赔全额医药费,和我爸爸10个月的误工损失,我妈妈3个月的误工损失.总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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