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找他商量我们分手后,如何处理公司的问题,他居然一口就对我说我只能处理我的60%的股份,他的40%我是没有权利过问的,我气不过,当初他的40%的股份也是用我的钱得到的,虽然后来他陆续也投入了4万块,
更新时间:2005-06-24 17:42:33
问题描述:
我为了支持男友创业,仓促的把自己的十多万元钱借给他(那是我让父亲找银行的一位熟人贷款的),他用这笔钱和另外一个股东一起在成都创办了一家商贸公司,按照双方资金的多少,他占40%的股份,另一个股东占60%的股份,公司是2004年5月成立的,但是3个月后双方就因为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再继续合作下去,经洽谈,决定按照彼此所投入的金额进行财产分割,这样刚刚起步的公司立刻举步唯艰,这时他又向我求助,提出让继续投部分资金,把公司救活,在无奈的情况下,我又四处找人借了7万多元,这样我的总投资达到20万左右,他把原来股东的60%股份归到我的名下,但是很快我就觉得自己错了,他是一个脾气暴躁,独断专行很难以相处的人,当初对我的许诺也只是一纸空话,我深深的感到自己受骗了,不想再和他合作下去了,但是自己为了这个公司已经举债几十万,我该如何收回?痛苦和悔恨缠满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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