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还没有把案件向法院提交,我们很想知道是否有解决的办法,关键是伤者用了那么多医药费,那边没钱就了事了吗?如要打官司我会同你联系,请尽快回复,我们将不胜感激!
更新时间:2005-06-14 13:48:33
问题描述:
被杀人王某十五岁,在校初中生,二十一号星期天下午在白马镇网吧外玩耍遇见自已同学并看见同学在骑一辆自行车,误认为是自己同学的,就坐在自行车上,过了几分钟,杀人者李某十五岁,已没读书,并且属于社会小混混,看见一个陌生人坐在自行车上大怒,继而乱骂,双方争吵,在李某骑车离开时,王某用脚蹬了一下自行车后轮子,李某并不没有摔跤,骑了四米远左右丢车返回来,掏出弹簧刀在王某的腹部捅了刀,经过五个多小时的抢救,王某保住了性命,通过医院鉴定把肝`十二指肠`胰线`等几个重要部位刺穿,现今王某已被抓,但他家庭条件困难,用了一万好几的医药费,并且病人正在治疗期间,其李某家才凑了四千块左右,他父母说到处借不到钱.针对这种情况,伤者这边应怎么办?现伤者已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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