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可以依靠法律要回我的钱吗?
更新时间:2005-06-13 10:45:44
问题描述:
我和我一个大学的老同学是非常好的朋友。在我02年大学毕业以后他因为成绩没有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而留级重修。在2003年4月份他以交学校的学费为由找我借钱,我在2003年4月15日从上海给他汇款4000元,在2003年5月19日从上海给他汇款1000元;在2003年10月国庆期间我返校玩,期间我借给他现金700余元;在2003年11月份他以参加学校的考研辅导班为由找我借钱,我在2003年11月21日从上海给他汇款1000元;在2004年7月份他以上研究生班交学费为由找我借钱,我告诉他2004年9月份我自己急用钱,在他答应9月份之前还钱的条件下我在2004年7月5日从湖南株洲给他汇款15000元。在2004年7月份他正式开始上班,9月份开始上我们学校的在职研究生班。在2004年9月份我打电话给他,他告诉我没钱还我。在2004年10月份我到杭州了解情况。之后和他一起商定在2004年春节前先还我10000元;但是春节过去了他没有还我一分钱。在2005年3月份初,我再次到杭州找他,他同意在2005年6月份之前还我所有的钱。在2005年5月22日我开始找他,一直到6月初,我的电话他从不接听或者直接掐断,我的短信他从来不回,我在网上给他留言他也不回。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对我这个朋友这么好,在他有任何困难的时候我都不顾自己的困难义无反顾的帮助他,反到我困难的时候他就不理我、躲着我。不帮我也就算了,可我自己辛苦用工资攒的钱他都无意还我了。我这里只有那4次到银行给他汇款的银行凭证,上面有我和他的姓名、银行帐号、金额、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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