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欺骗消费者!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制性规定,③该合同为格式合同,是否经过工商局审核通过。
更新时间:2021-04-16 05:48:27
问题描述:
我交了报名费998元,这个月交了1496.83元,还剩下11期,然而我资金出现了巨大的落差,导致背负了一身债务,我报名到现在一个多月,总学习课时不超过三天,由于生活压力,工作压力,经济压力,我实在承受不住,在2021年4月8日向班主任符老师,提出退学申请。 在与符老师的沟通后有一个男性售后老师,与我电话沟通。处理相关事务。售后老师摆出退学,要扣除全部学费25%的注册手续费 课时费 退学手续费总共大概在四五千元,说要退学就必须要扣除大概两千多元的费用,还让我得把贷款分期给还上,高昂25%的注册手续费我是坚决不同意的,属于欺骗消费者! 所以我向组织申请要求深圳市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退还我学费。我恳求快速给我解决。感谢万分! 现申诉理由如下: ①商家提供的格式
合同条款,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制性规定,故合同不予全额退款的条款,不应发生效力; ②该合同为人身教育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属于可以强制履行的合同,应当予以解除强制性; ③该合同为格式合同,由深圳市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单方制定,作为合同的制定者未与客户进行协商,亦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客户注意涉及其主要权利、义务、责任的条款,亦未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④合同中的25%作为注册手续费,明显过高、不合理,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⑤该服务费用高达四五千元还加贷款分期,价格是否透明化,指定标准是什么,是否经过工商局审核通过。 ⑥协议中“扣除25%的注册费和扣除10﹪的手续费及已开通课程时相应的培训费”的条款,属于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事项,而机构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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