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怎么办?这份合同有效吗?我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5-06-15 07:03:11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5月29日与济南某公司签订了一分为期三个月的临时劳动合同。我当时应聘的是电话营销员,当时我曾问他们我们产生的话费应公司负担还是我们负担,他们说由公司负责,在签订合同之时他们向我索取了488元的资料周转金。可是我于5月30日去培训的时候他们却告知我要下去跑业务,合同上写的代理合同,我觉得他们欺诈了我,当时应该告知我。我想解除合同,我想要回488元,可他们却说我违反了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 详细经过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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