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接受私下交易,解约时间及合同违约责任。故想向您咨询我起诉对方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并赔偿违约金可否得到
更新时间:2021-04-10 09:25:5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以下事宜:受委托人20年11月29日将城南名著房屋售与我方。当日通过中介签订总价188万合同,支付定金2万元。12月3日收到电子委托书后定金支付3万元。我方庚即准备身份证明、征信证明、婚姻证明、购房资格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12月1日我方完成贝壳找房App认证。双方于12月11日前往成都房管局完成面签预审及网签拟定;随后根据银行要求于12月25日补交银行流水、车贷结清证明等,等待审批;1月8日收到通知补交收入证明,1月10日完成收入证明等材料补交,1月14日顺利批贷。当日下午德佑通知双方在贝壳App进行身份认证以便资金监管,但因对方原因
房屋产权所有人未认证成功,随后德佑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方式通知我不做资金监管,直接过户后转账给你方,我方未给予确认。1月17号发现房屋不能下地下室故想商议退房但对方不同意,我方赴中介聊了最后还是只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1月21日进行过户。但20日我方发现合同约定走资金监管,故20日我方主张双方应按照合同第具体付款方式约定:首付款通过银行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并通知德佑。至1月30日,德祐联系银行后暂未找到可做资金监管的对方所持卡银行。至此,我方认为临近春节相关部门业务收尾不便开展工作,且可再给予对方及德佑寻找资金监管银行,且我方也可以权衡是否接受私下交易,待年后处理。节后正月初十左右德佑致电对方联系后被告知身在异地,需待回蓉后再行商议;我方于3月1日、10日两次致电与对方商谈继续交易事宜,对方亦均称需回蓉后另行商议,但时间待定。16日又致电双方产生争执。因合同未约定过户时间点,我方于3月19日邮寄送达催告函约定资金将过户时间、解约时间及
合同违约责任。对方4月6日回来后联系我方我方认为已经过了催告函过户时间建议和平解约,对方同意但不全额退还定金。故想向您咨询我起诉对方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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