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网上看到很多案例,只要购房方向房开递交所谓的退房申请,实际就算我方违约,房开公司有权利不退定金,现在我就想知道,是不是在法律上有这个说法,我怀疑是不是售楼小姐利用我对房地产法律的不专业让我上当,我
更新时间:2005-06-14 21:53:55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4月与本地一家房开公司看中一套期房,当时交了一万元的定金,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销售小姐解释说因为他们的房屋预售许可证没有审核下来所以我们签订的是认购书,到了许可证下来以后再通知我们签订正式的定购书。后来由于一定的原因,其中也有对房开的这种故意隐瞒许可证 不具备甚至有虚假广告嫌疑的不满,我决定退房,经过沟通,销售人员口头同意退款,但是要我自己写一份退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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