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认帐?
更新时间:2005-05-26 18:02:30
问题描述:
我有一事想咨询一下,希望你们能给我一点帮助. 我于2004年12月18日在新区一家房产中介买了一套90平方的住房,地址在新区白马涧花园,由于这个小区是安置拆迁房,价格是26万3千元,买的时候没有房产证,我们就先付了22万3千,中介费2600元.剩余的4万元定好在房产证下来时过户后再给.现在国家规定的新税营业税已出台,在05年06月01日实行,现在中介跟我们说房产证在6月份出来,说到时过户我们就要付营业税,还说如果我们给他3000元他就帮我们逃掉这个税,帮我们提前把房产证拿出来.不过我们决定按正常渠道过户。 我想问一下我们签合同的是2004年12月18号,实行营业税是在今年6月1号,那我们在6月份过户还要不要付这个营业税.具我了解这个营业税应该是由卖房者支付,现在中介非要我们支付.当时我们不同意,他说要房东付也可以,但房价要涨,而合同上写明不管房价再怎么涨,我们总价不变。现在叫我们付营业税不是变相涨房价吗? 当初我们买房时中介给我们算过户费时,根本就没有跟我们提到营业税的事,只说过户费和个人所得税由我们来承担,我们当时也答应的。所以当合同上写上过户时一切费用由我们承担时,我们就以为只有过户费和个人所得税。直到现在快要过户了才跟我们说营业税的事,以前我们也不太清楚,现在找他理论,他也不认账,他说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合同上说在过户时产生的税费都由我们来承担,但是营业税和所得税按国家规定是由卖房者承担的呀,像他这样的糊弄买房者合同有效吗?还有当初算出来的过户费也只有一万多,现在却变成四万,我觉得很纳闷,这是怎么回事?请问过户费是怎么算得!我们又该向什么部门咨询投诉.或者打官司的话又有几分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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