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不是公开的同居就不犯法吗?我该怎么办?去法院告他们或是与他们同归于尽,一了百了?我能有选择吗?如果只有忍耐一条路,我宁愿与他们同归于尽,也绝不会成全他们的。我该怎样选择?
更新时间:2005-05-21 22:17:22
问题描述:
我丈夫与一个年龄比他大许多的高中老师发生了“通奸关系”,这事在去年初我已有所察觉,主要是在他们打电话时听到,还有在手机留言中(偷)看到。但一直无法得知她是谁。直到前些天,他们讨论怎么去流产的时候,恰巧被刚回家的我偷听到他们的全部对话。后来我又在他的手机留言中(偷看)得知了对方的电话号码。我没去找那女的,但他却承认了这个事实,并说是女方主动。(那女的,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她的真名字)。 他们的事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失,我们这个家即将破灭,事实上我也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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