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市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市局的行政行为,市局的《告知书》,是否把市府一起列入?
更新时间:2021-03-28 23:09:01
问题描述:
当事人向某直辖市XX局(以下简称市局),申请信息公开,收到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载明:如不服,收到告知书60日内向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府)或XX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XX区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向市府申请行政复议,收到市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市局的行政行为,并载明:如不服,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写哪个法院)。对起诉环节有几个问题讨教:市府的15天诉讼有效期已逾期,市局的《告知书》,还未超过六个月,已经过复议程序,是否还可以向XX区法院起诉市局吗?如可以被告是否把市府一起列入?(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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