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网络诈骗行为,我都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立案流程是什么样的?哪些证据需要公证?去哪儿公证?我是不是应该在北京报案?要具备什么条件才给我立案?大约审理时间需要多久?
更新时间:2005-05-19 13:24:58
问题描述:
我身处于北京,在2005年5月13日的下午3点左右,我与重庆市的网名叫做顶立宠物(QQ号是:468072661)在网上和电话中确立成交买卖,买卖内容是:我用33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顶立宠物的一条8个月的金毛母犬,我在13日下午4点之前委托朋友给顶立宠物的农行帐号为:9559980471076110918 (开卡户主名字叫做程炼钢)汇入3300元人民币,顶立宠物承诺在次日也就是2005年5月14日通过空运的方式坐7:50的班机给我发狗,但是从14日早上开始他的手机就关机,在中午1:30分左右手机开机,但永远不接电话,也从未和我联系,狗并没有给我发过来,但是他在13日的时候他已经确认收到了我汇的钱,但在14日下午在网上不承认收过钱,不承认有这一回事,我认为这已经属于诈骗行为,顶立宠物的真实姓名是古立,手机号码是:13330216438 所用网络IP是:重庆市ADSL 222.183.22.109:4002 另一个他所提供的建设银行的卡号是:4367423765191113519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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