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起初拒绝接受他们的货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甲公司在履约过程中应承担什么责任?他们向我公司要全部货款是否有理;?我们在合同中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05-05-15 23:32:57
问题描述:
我公司 与甲公司签定丝袜供应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我公司供应2万双丝袜,总价为4万元,4月20 号交货,货到款到,有效期到4月30号,如有违约,付违约金,5曰9号,甲才送来两万双丝袜,我公司拒收,他们再三请求,我公司才收下两万双丝袜,次日,我们卖了5000双 ,其余的在库中,10月8号,他们电话催款,我们认为着批货暂时带为保管,除5000双出售的如数支付外其余的由甲取走,但是他们要我公司付全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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