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样我才能合法合理的取得我全部应该有的财产。2、如果,我的继母愿意放弃她对房子的权力给我,这种文书该怎样写?3、如果写一份房子为我借名购买的证明书,该怎么写?非常感谢!
更新时间:2005-05-22 12:32:5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遇到的困难是这样的:我于70年代末,单位分给我宿舍一套,每月都是缴纳房费。01年,房改,单位将房子卖给我们自己,当时我已经不在此单位,而且我的工龄等无法参加优惠条件,故借用我父亲的名字参加了房改购房,购房款我自筹。房产证写的是父亲的名字。今年,父亲去世,按照法律此房成了遗产。我现有一位继母(买房前就嫁入我家),和7个兄弟姊妹,我现在想办理产权过户,但是,兄弟姊妹中却出现了争夺财产的少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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